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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制止滥发电子邮件

2000-12-12 来源:光明日报 汪金福 我有话说

香港电讯管理局将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密切合作,制止滥发电子邮件行为。

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香港电讯管理局共接获9宗有关滥发电子邮件的投诉。今年2月,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对互联网的管理包括禁止滥发电子邮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所有香港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都在服务合约内载有条款,严格禁止使用他们的服务滥发电子邮件,违反者将会受到警告或被终止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尤曾家丽表示,电讯管理局将继续与互联网供应商协会紧密协作,鼓励业界自律,并正在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遏止滥发电子邮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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